島田 良一准教授

摂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系

18岁、19岁成为“特定少年”
起诉后实名报道的危机意识

研究前沿

FLOW No.97

島田 良一 准教授
Profile

​島田 良一副教授

岛田亮一于1997年获得同志社大学文学研究科社会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得大阪大学国际公共政策研究科比较公共政策硕士学位。2005年,他在完成大阪大学法学研究科法律与政治学博士学位课程后退学。他曾任大阪地方检察厅检察员和山梨学院大学法学部法学系讲师,2008年成为摄摂南大学法学部法学系讲师,并自2010年起担任现职。他来自大阪府。

从4月1日起,民法的成人年龄从20岁降低到18岁的同时,少年法也被修改。岛田副教授指出,特别是18岁和19岁的高中生和大学生被定位为“特定男孩”,“由于实名报道可以在法院起诉的阶段进行,因此很难像过去那样匿名保护”。在检察厅也有实务经验的岛田副教授的研究课题是刑事诉讼法和少年法。

原本少年法将未满20岁的人定义为“少年”,是以健全培养和有不良行为的少年的改过自新为目的的法律。“成年人重视行为的结果,根据其责任,在刑事审判中被处以刑罚制裁,而少年不仅要考虑行为的结果,还要考虑行为发生的经过和背景,少年的成长环境等,给予重视少年的保护和重生的处分。”。因此,少年事件在警察和检察机关进行搜查后,全部被送到家庭法院 (家裁),由具有专业知识的家裁调查官进行调查后,进行审判,由法官决定该少年的相应处分。其内容几乎都是送到少年院和保护观察,但是也有被称为逆送的案件从家裁送回检察院的情况。这是家裁判断为相当于起诉时采取的措施,现行法律规定由法官酌情处理,但仅限于16岁以上的少年因故意犯罪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原则上法官应将少年退回。但是,修改后的少年法扩大了特定少年的范围,强盗罪和强迫性交罪等,法定刑罚的下限为徒刑、监禁1年以上的罪原则上也作为逆送的对象。Shimada副教授说:“也就是说,即使到目前为止只进行了保护处分的案件,今后对于特定少年,将被退回检察机关接受刑事审判的案件将会增加。”。

新的关注点是实名报道。最初少年法禁止在61条中报道真实姓名,但在4月之后,在起诉特定男孩后,可以报道真实姓名,面部照片,学校名称等。Shimada副教授说:“即使是特定少年,只要被起诉,就会作为“一个成年人”成为社会批评和评论的对象。”。在某些情况下,一些周刊杂志已经进行了实名报道,“少年事件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可以想象通过报道不仅是少年个人,家庭和学校也会忙于应对。”我会敲响警钟。

从4月开始,在刑事法上,将18岁、19岁视为“大人”的情况增多。因此,他说:“它不能用“轻松的感觉”或“魔鬼”来完成。不要忘记意识到自己是成年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Shimada副教授在和歌山监狱讲话 (左)
Shimada副教授在和歌山监狱讲话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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